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填報

一、若本公司屬「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之指定公告事業,辦理檢具或變更或異動清理計畫書時要如何填報?

答︰為配合空水廢毒基線資料整合,事業廢棄物列管事業皆須進入「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EMS)」單一入口網站(http://ems.epa.gov.tw),進行基線資料確認或填報作業,除透過填寫電子信箱作為跨系統連結依據外,並可直接藉由「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EMS)」(http://ems.epa.gov.tw)直接進入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http://waste.epa.gov.tw/)申報區,進行廢棄物整體管制號碼設定完成後,方可進行廢棄物產出情形、貯存情形及清理流向(遞送三聯單)之申報,以下就新設事業及既設事業,進行基線資料確認或填報作業,做一操作說明:

(一)屬新設事業,新設事業申請管制編號及填報基線資料等相關作業步驟如下:

步驟1:申請管制編號

受廢列管者,請檢具工廠登記證、公司執照、開業執照、畜牧場登記證或其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證書,向所在地環保局申請管制編號,另營造業、建築拆除業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及清理機構,則向各地方環保局申請管制編號。

無法事先取得工廠登記證、公司執照、開業執照、畜牧場登記證或其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證書之新設事業,請連線至「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EMS)」單一入口網站(http://ems.epa.gov.tw)相關資訊區或連線至廢棄物系統(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http://waste.epa.gov.tw/)表單下載區下載〝新設事業申請管制編號證明〞,填寫後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轉中央主管機關(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管制中心)核發事業機構管制編號。

步驟2:登入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EMS)」(http://ems.epa.gov.tw)

步驟3:進行使用者資訊維護填報(請務必填寫電子信箱,作為跨系統連結依據)

步驟4:由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EMS)」(http://ems.epa.gov.tw)首頁/相關系統連結/廢棄物系統

步驟5:進入「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http://waste.epa.gov.tw//清理計畫書

步驟6:請事業連線至「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EMS)」單一入口網站(http://ems.epa.gov.tw),進行基線資料填報/異動,填報完成後,進入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選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異動,選擇確認後點選同步EMS資料作業,同步完成後確認資料是否正確,確認無誤後點選提出申請,申請完成後即可列印二份用印送審查機關審查(並繳納審查費)或備查。事業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或異動申請書送至審查機關收件後,事業於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填報之資料鎖住,事業不得修改。

(二)屬既設事業,為配合空水廢毒基線資料整合,既設事業修改基線資料時,若涉及清理計畫書變更或異動,請務必進入「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EMS)」(http://ems.epa.gov.tw)進行基線資料修改,並至EMS系統許可申請、變更/異動介面申請,可直接連結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http://waste.epa.gov.tw/)清理計畫書系統,按下「同步EMS資料」,使您的清理計畫書之資料與「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EMS)」(http://ems.epa.gov.tw)之基線資料相符合,由「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EMS)」(http://ems.epa.gov.tw)登入「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http://waste.epa.gov.tw/)之步驟如下:

步驟1:進入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EMS)http://ems.epa.gov.tw)【統一發文及寄送光碟(內含第一次登入使用之密碼)通知事業,以管制編號及預設密碼登入】

步驟2:進行使用者資訊維護填報(請務必填寫電子信箱,作為跨系統連結依據)

步驟3:由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首頁/相關系統連結/廢棄物系統

步驟4:進入「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http://waste.epa.gov.tw//清理計畫書

步驟5:請事業連線至「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EMS)」單一入口網站(http://ems.epa.gov.tw)進行基線資料填報/異動,填報完成後,進入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選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異動,選擇確認後點選同步EMS資料作業,同步完成後確認資料是否正確,確認無誤後點選提出申請,申請完成後即可列印二份用印送審查機關審查(並繳納審查費)或備查。事業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或異動申請書送至審查機關收件後,事業於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填報之資料鎖住,事業不得修改。

二、依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規定,我發現我所屬的公司(既設事業)必須要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但是我們公司不知道有沒有管制編號?要怎麼查詢?如果沒有的話,要怎麼申請?

答︰(一)若  貴事業不知道是否為列管事業,可詢問所在地環保局或環保署免付費諮詢專線0800-059-777,確認是否為列管事業。

(二)若  貴事業為列管事業且已取得管制編號但不知管制編號及密碼者,請至本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EMS)」(http://ems.epa.gov.tw)之廢棄物系統之各類查詢介面查詢,或電洽0800-059-777免付費專線;忘記密碼者,至本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EMS)」(http://ems.epa.gov.tw)單一入口網站相關資訊區之系統專區下載〝上網密碼查詢申請表〞填寫後,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傳真至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管制中心取得登入密碼。

(三)若  貴事業尚無任何管制編號及密碼者,尚未取得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管制編號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1.應檢具依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相關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公司執照影本或其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證明文件)向所在地環保局申請管制編號。

2.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再利用許可之事業,應檢具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再利用許可證明文件資料及再利用檢核表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環保局)申請再利用機構管制編號,再由該等機關核發再利用機構管制編號。

3.依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定再利用管理辦法公告之管理方式收受事業廢棄物進行再利用之事業,應檢具再利用檢核表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環保局)申請再利用機構管制編號,再由該等機關核發再利用機構管制編號。

4.營造業、建築拆除業管制編號之取得,由營建工程之營造業、建築拆除業檢具依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相關證明文件資料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申請,再由該等機關核發管制編號。

5.公民營廢棄物處理及清理機構,應檢具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相關證明文件資料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申請,再由該等機關核發管制編號。

  • Ø向所在地環保局申請管制編號注意事項:

l相關文件影本請註明申請機構類別、聯絡人、電話等資料。

l以傳真或郵寄方式,向向所在地環保局申請管制編號及密碼

l免費諮詢專線:所在地環保局

l待所在地環保局核可管制編號及密碼後通知該事業,該事業即可以此管制編號及密碼登入系統進行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填報作業。

三、我們已經取得管制編號及密碼了,應該怎樣以網路連線方式填報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答︰貴事業既已取得管制編號及密碼,請  貴事業連線至「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EMS)」單一入口網站 (http://ems.epa.gov.tw),點選廢棄物系統於資料下載區或清理計畫書相關規定專區下載系統操作手冊,並依照作業說明進行填報作業,另若於填報作業過程中有任何填報上的問題,請洽詢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管制中心(免付費諮詢專線︰0800-059-777)。

四、指定公告事業於填報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時,提報原由不知要如何勾選?

答︰有關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提報原由,依「公告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格式及應載明事項」公告之格式填表說明已有清楚界定,可分為四項,即:

(一)新設:新公告實施日起新設之指定公告事業。

(二)變更

1.新增或改變產品製造過程、作業流程或處理流程,足致廢棄物性質改變或數量增加逾百分之十者。

2.廢棄物回收、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方法或設施改變者。

3.原物料使用量及產品產量或營運擴增及其他改變足致廢棄物性質改變或數量增加逾百分之十者。

(三)重提:既設事業屬88年舊公告之指定公告事業,並依91年原公告需重新檢具者。

(四)新提:既設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核准,於新公告需檢具者。

請  貴事業依前揭定義勾選。

五、我們公司在網路填報過程中發現有許多的資料都是要填代碼(如事業管制編號(代碼)、行業別代碼、原物料及產品代碼、廢棄物代碼等),請問可到哪裡查詢相關代碼?

答︰貴事業如於填報相關資料過程當中,發現有需要填入代碼而不知代碼的時候,可以逕自於連線至「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EMS)」單一入口網站 (http://ems.epa.gov.tw),點選廢棄物系統上方的「代碼查詢」區查詢,先點選各個代碼類別選項,並於點選後出現的空白欄位處輸入欲輸入資料之中文關鍵字,點選查詢即可進行模糊查詢,得到  貴事業所需的代碼資料,如  貴事業仍無法藉此方式取得代碼,則請洽詢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管制中心(免付費諮詢專線︰0800-059-777)。

六、指定公告事業於填報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時找不到原物料代碼,應如何填寫?

答:若  貴事業於填報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時找不到原物料代碼,可先填報000099,並加註原物料名稱,本署將定期自廢棄物系統之填報資料,檢討新增原物料代碼。

七、本公司在填報相關資料的時候,發現在單位換算尚有困難(如原物料、產品之計量方式非重量單位),此時要怎麼填報?

答︰若原料、添加物及產品(副產品)之計量單位非重量單位,則請填報「單位重量換算」,如  貴事業之產品計量方式為“每月多少片”,請估算每片約為多少公噸,並於「單位重量換算」之「公噸/單位」欄中填入“片”,並於「換算值」欄內填入“幾”公噸,即可將產品總數量進行換算,換算每月產生之重量單位(公噸)。

八、在事業廢棄物之清理方式欄位中,有關於貯存方式、清除方式、處理方式、中間處理方法、再利用方式及最終處置方式等資料欄位是否可以複選?如何操作?

答︰依本署92124環署廢字第0920007509「公告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格式及應載明事項」,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格式之填表說明已明列,同一種廢棄物若其採取不同之清理方式,應分別以其清理方式之清理量分項填入,即若  貴事業對於同一種廢棄物採取不同之清理方式,如部分採焚化處理,部分採掩埋處理,則應將該廢棄物分兩項填報,分別填入其清理量及清理方式,因此事業廢棄物之清理方式欄位無複選。

九、有關於廢棄物產出量欄位中的最大月產生量及平均月產生量無法明確得到時,該怎麼輸入資料?

答︰請  貴事業可先以估算方式填報,如未來可取得較為準確之數據時,再申請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或異動作業,更新資料。

十、免上網申報之廢棄物是否需納入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填報?

答:由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係記載事業產生廢棄物及其清理方式等基線資料,因此若 貴事業為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指定公告事業,於提報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時,所有產出之事業廢棄物(含免上網申報之廢棄物)均需納入清理計畫書中填報。

十一、與製程無關之物料是否需納入申報?

答:貴事業於填報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時,與製程無關之物料無須納入原物料或添加物申報,惟若與廢棄物產出有關之物料,如使用溶劑清洗機台或設備,會產生廢溶劑,仍需將使用之溶劑納入原物料或添加物申報。

十二、在主要原物料及添加物項目中,是否須將公司內所有原物料均填入?

答:在原、物料及產品資料項目中,需填入  貴事業於製造過程中所使用影響廢棄物產出之主要原料、添加物,及生產之主要產品及副產品的名稱及代碼。

十三、不同規格之同種產品應如何填報?

答:貴事業於填報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時,對於不同規格之同種產品之填報方式,基於產品代碼並未牽涉產品規格,因此建議將不同規格之同種產品,分別計算其每月之生產重量,再合併總產量,以單一產品名稱申報。

十四、指定公告事業於填報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時,相關證明文件要如何檢附?

答:貴事業於完成填報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後,可直接列印出二份書面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簽章用印後,併同書面證明文件,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申請審查。

十五、指定公告事業於填報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時,製程要如何檢附?

答:貴事業於填報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時,請將製程之圖檔貼於WORD檔案或逕於WORD上繪製存檔,並依填報作業規定,將檔案上傳至「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EMS)http://ems.epa.gov.tw」單一入口網站之附件上傳介面。

十六、指定公告事業於填報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時,是否需檢附廢棄物清理契約?

答:因「公告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格式及應載明事項」時,即朝簡化格式方向規劃,且基於「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十八條中已明訂清除、處理及清理機構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應與委託人(事業)訂定契約書,並於訂定契約書之次日起三十日內,檢具該契約書副知雙方當事人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變更契約書內容或終止契約時,亦同。因此基於  貴事業之廢棄物清理契約,皆應副知主管機關,故於填報清理計畫書時,毋需檢附廢棄物清理契約。

十七、再利用機構或公民營廢棄物處理及清理機構收受之廢棄物應如何申報?

答:若 貴事業屬再利用機構或公民營廢棄物處理及清理機構,實際收受經許可或公告之廢棄物,於填報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時,需將所有收受廢棄物之種類、代碼、數量(以廢棄物代碼)等納入原物料申報項目。

十八、自行處理所產生之廢棄物是否需納入申報?

答:貴事業於填報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時,對於產生之廢棄物採用廠內自有處理設備處理,仍應以自行處理方式納入填報,同時處理後產生之他類廢棄物,如焚化處理之灰渣,也需納入填報。

 

十九、同一種廢棄物同時採不同清理方式應如何填報?

答:貴事業於填報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時,若同一種廢棄物採取不同之清理方式,如部分採焚化處理,部分採掩埋處理,則應將該廢棄物分兩項填報,分別填入其清理量及清理方式。

二十、有關於事業遷廠、停(歇)業、宣告破產時的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應如何填報?

答︰貴事業於填報時需說明於遷廠、停(歇)業、宣告破產時,廠內尚未清理完竣之事業廢棄物所採行之清理方式,再於「資料上傳」時上傳完整資料。

二十一、有關於有害事業廢棄物緊急應變計畫應如何填報?

答︰貴事業若產生有害事業廢棄物,需填報說明火災、逸散、洩漏等相關之緊急應變執行程序、應變設施及相關器材、應變組織、應變措施、急救藥品、緊急疏散計畫及緊急應變時對外通訊聯絡系統等資料,再於「資料上傳」時上傳完整資料。

二十二、事業如屬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又屬依水污染防治法規定應申請排放許可證,且設計或實際已達最大日廢(污)水產生量每日一百立方公尺(公噸/日)以上之事業,應選用「製造業、再利用機構、公民營廢棄物處理及清理機構專用格式」或「廢水、污水、淨水處理廠專用格式」,填報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或異動申請書?

答:請選用「製造業、再利用機構、公民營廢棄物處理及清理機構專用格式」。

二十三、大型事業究應選用何種格式,填報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或異動申請書?

答:大型事業如能歸類所公告行業別,請選用該行業別適用之格式填報,如未能歸類所公告行業別,則如有製程請選用「製造業、再利用機構、公民營廢棄物處理及清理機構專用格式」填報,如無製程請選用相近之格式填報。

二十四、於填報原物料及產品資料,或事業廢棄物之清理方式時,需配合填報相對之製程代碼,如填報之原物料與產出之廢棄物,非屬製程之原物料與產出之廢棄物,則應如何填報?另如原物料、產品與產出之廢棄物與製程有關,惟於資訊系統找不到製程代碼,應如何填報?

答:(一)原物料與產出之廢棄物,非屬製程之原物料與產出之廢棄物,關於製程代碼之填報,請以非製程代碼0000000填報。

(二)原物料、產品與產出之廢棄物與製程有關,惟於資訊系統找不到製程代碼,則請先填報0000999,並加註製程名稱。

二十五、製造業除製程外,於廠內尚有其他附屬設施,如鍋爐設備、廢水處理設備或廢氣處理設備,應選填那種專用格式,及如何填報?

答:製造業除製程外,於廠內尚有其他附屬設施,如鍋爐設備、廢水處理設備或廢氣處理設備,該製造業應選填「製造業、再利用機構、公民營廢棄物處理及清理機構專用格式」填報,至如有由附屬設施產出廢棄物,亦需填報該廢棄物之清理方式及製程代碼,並需將影響該廢棄物產出之原、物料及產品資料填報,並檢附及上傳相關製程或處理流程圖。

二十六、裝填原料之塑膠桶使用後於廠內自行清洗,再以再利用方式回收是否可以?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應如何填報?

答:(一)裝填原料之塑膠桶使用後於工廠內自行清洗,仍屬事業廢棄物,可依「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及「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規定方式進行再利用。惟清洗後產生之廢水應依「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處理。

(二)關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填報,由於裝填原料之塑膠桶使用後自行清洗屬廠內自行處理方式,原可能屬有害事業廢棄物,經清洗後可能轉變成一般事業廢棄物,因此需先將該類塑膠桶填報自行處理,再另列填報清洗後塑膠桶之清除、再利用方式,且自行清洗如有產出廢棄物,亦需填報該廢棄物之清除處理情形。

二十七、事業產出之廢棄物如交由原供應商逆向回收,是否仍需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填報該項廢棄物?

答:查廢棄物清理法相關子法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訂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中,並無事業廢棄物逆向回收之規定,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辦理。另如係為可重複充填或灌裝使用之容器,其於廢棄前回收仍作為盛裝原用品使用者,仍屬容器,非屬廢棄物。

二十八、工廠歲修或半年清一次之廢棄物或保稅品,是否需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填報?

答:事業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應將所有產出之廢棄物納入填報,因此不論是工廠歲修或半年清一次之廢棄物或保稅品,皆需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填報,且應以過去一年或未來可能產生量估計填報。

二十九、製程中都無產出廢棄物,僅有其他非製程廢棄物產出,如廢木材、包裝材、員工垃圾,那是否仍需上傳相關製程流程圖?

答:事業產出之廢棄物項目如均非因製程產出,仍應於填報作業過程上傳製程流程圖,因製程流程圖及所使用之原物料及產出之產品資料,均有助於審查機關判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是否合理及合法予以通過。

三十、飛機的原料(原件)種類有非常多,近萬種,且都會影響廢棄物的產出,該如何填報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的原物料資料?

答:建議針對大項原料(原件)進行填報,例如引擎部分,僅需報引擎,不需填報引擎內部構造原件。

三十一、「混合五金廢料」在貯存、清除、處理各階段均有其是否為有害事業廢棄物之定義(例如E-0217在貯存、清除階段時為一般事業廢棄物),如事業僅有該項廢棄物貯存、清除之行為,是否仍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填報有害事業廢棄物緊急應變計畫?

答:「混合五金廢料」雖在貯存、清除、處理等階段均有其有害認定,但總體而論,仍屬有害事業廢棄物種類之一,且其在發生緊急事故時,仍是以有害事業廢棄物之標準進行應變處理,因此事業仍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填報有害事業廢棄物緊急應變計畫。

三十二、事業廠區之餐廳如委託承包商經營,其所產生之廚餘是否需納入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填報?

答:餐廳雖委託承包商經營,惟其所產生之廚餘仍屬事業廠區所產生,因此需納入事業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填報。

三十三、事業所產生之廢棄物由該廠所設之焚化設施自行處理,應如何填報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答:事業所產生之廢棄物由該廠所設之焚化設施自行處理,則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填報該廢棄物為自行處理,並填報焚化後灰渣(飛灰及底灰)清除處理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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